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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性侵事件,認定是強奸罪還是強制猥褻罪至關重要
很多人會誤以為2013年對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意見的更新,是將幼女與成年婦女的標準拉平,但實際并非如此。[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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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欣欣認罪認罰,離婚夫妻話說到什么份上構成“敲詐勒索罪”?
倘若我本來共有財產分割在法院審理后最終只有100萬,我在離婚或者解除共同生活關系之時問對方要200萬,我就是敲詐勒索了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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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網絡新四害| 網絡暴力如何成了“賽博劊子手”
在網絡“短平快”的傳播形式下,每一個網民都成為了“新聞記者”或是“評論者”,更容易追求情緒刺激,忽略甚至無視新聞傳播的基本倫理規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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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老賴”再出重拳,兩高給這些漏洞“打補丁”
拒執罪的適用范圍的進一步擴大化,從積極角度看確實是對打擊“老賴”的決心更加堅定,從反面角度可能恰恰說明我們司法執行程序的運行真的陷入了某種困境,圍繞執行的全面重構可能不得不改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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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騎行被碾壓案,司機被捕冤不冤?
“孩子沒有滿12歲,為什么會在道路上騎行?家長的責任在哪里?別倒孩子的騎行者這時候又去了哪里?騎行又是誰組織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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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中國人在海外殺害中國人案件,回國受審的關鍵在哪?
這些案件無論是犯罪嫌疑人(罪犯)還是被害人均為中國人,為何有的由泰國處理,有的由中國處理?為何前兩起案件不能將兩個犯罪嫌疑人(罪犯)押解回國內審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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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害中華民族感情”表述將被修改,下一個問題來了……
真的非常期待,也很好奇,究竟屬于治安管理處罰法射程范圍內的“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行為具體有哪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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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地先交錢”事件中,被忽略的“農村土地三過”問題
時代變了,尤其在全民自媒體時代,我們的公務員入職培訓至少得增加一兩門情緒管理、媒體應對這樣的課程了,而且得至少每兩年學一次,每次48學時以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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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14周歲男性犯罪嫌疑人”,而不是“14周歲未成年初中男生”
當國家將公民刑事私力救濟的權利收走,所作出的自然是國家會給你一個刑罰加害人的對價,這一對價可以有一些更高層次的考量,但倘若完全收走,完全不給本應受到刑事處罰的加害人“罪責刑相適應”的處理,不僅是對“社會契約”的違反,更容易滋生次生災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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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書上不上網,眼光要放長遠
在裁判文書上網這一事件上,真正有價值有意義去探討的,可能正是這種公眾知情權與個人隱私權之間如何平衡的問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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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10日罰款500,就這?!
向他人投放墮胎藥應當如何定性?以及作為醫生,這種行為是否應當有進一步的法律或者職業評價?[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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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拋物都可入刑,為什么不能將不規范養狗入刑?
此類犬只傷人事件中最多的罪名主要有兩類: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重傷罪以及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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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未成年人欺凌事件,訓誡教育是否太溫柔了?
我們的刑事責任觀太過于片面注重生命權,并以此為錨,降序排列其他人身權利了,精神性人格性的權利全面讓位于生命和身體健康這種肉體性的權利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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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罵算不算虐待?同居算不算家庭成員關系?包麗案的幾點啟示
凡有對被害人肉體和精神進行摧殘、折磨、迫害的行為都可以成為虐待行為。就行為方式而言,既可以是積極的作為,例如毆打、謾罵、侮辱、限制自由、強迫超負荷勞動等,也包括消極的不作為,如有病不治、不給吃飽飯、不給穿暖衣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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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上制止“熊孩子”遭掌摑,還手后被罰200元,合理嗎?
和稀泥換不來糾紛解決,更實現不了和諧法治的社會狀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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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爆料”屬實,張繼科適用什么罪名?
作為債務人的張某怎么可能純粹是出于一種傳播的心態,尤其是出于一種不以牟利為目的的的分享心態,向債權人提供案涉女演員的視頻和照片?[全文]